□田廷思煒(湖南師范大學)
4月10日,有網友質疑一部網絡短劇疑似把演員AI換臉成知名女演員迪麗熱巴,劇中還多次出現她的鏡頭。紅星新聞查詢發現,涉事短劇在多個平臺的短劇劇場上線。一家涉事線上劇場的負責人閆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這部劇是他從版權方采購來的二輪劇,版權方賣給了多家劇場。10日,該線上劇場發現問題后已開始修改問題劇集,發稿時,已刪除涉及畫面。(4月11日 紅星新聞)
自AI換臉技術誕生以來,該類社會事件頻發:短視頻平臺上 “假靳東” 誤導公眾,古天樂被AI變臉“代言” 陌生產品。若AI脫離法律和倫理的約束,這一技術可能偏離原本的用途,對個人人格權益構成現實威脅。在互聯網時代下,無論是像迪麗熱巴、靳東、古天樂這樣的明星,還是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人,當我們不可避免地在網絡上暴露自己的生物信息時,就在無意識間陷入了“數字身份危機”中。
AI時代,每個人都是潛在的“數字人質”,這種對人格權的侵犯并不止于傳統肖像權糾紛,通過抓取社交媒體照片訓練模型,技術可精準復刻生物特征,甚至模擬微表情和聲紋,讓受害者陷入“自證陷阱”。當獨居的中老年人被AI打造的“子女”騙走數年的積蓄時,當AI生成的假新聞引發輿論危機時,技術的惡意應用將會導致一場社會的信任危機。我們正在步入“后真相時代”,每一次技術濫用都在為集體認知埋下定時炸彈。
如何守住底線,引領技術的向善發展?筆者認為,需要法律、技術、道德的三重防護。
首先,法律應當及時補位,絕不能成為社會議題的“馬后炮”。法律雖明確肖像權保護,但AI換臉的動態特征歸屬、平臺連帶責任等依然模糊不清,法律監管也存在諸多空白。另外,影視行業和媒介平臺也應細化審核規范,嚴加審查,要求影視作品明確標注合成內容,對未標識的深度合成內容采取限流或下架措施。
其次,要構建 AI 技術應用倫理框架,督促平臺建立AI內容審核模型,完善溯源算法,用技術反制技術,用魔法打敗魔法。
最后,技術發展的船舵終究還是掌握在人的手里。當AI克隆技術和AI修復技術造福于人時,我們依然能夠看到技術發展帶來的人文關懷。在內容生產和傳播的全鏈條中,創作者應堅守道德立場和法律底線,監管方應擔起重任,受眾也應加強防范意識和鑒別能力,讓AI重歸正途,而非成為斂財傷人的利刃。
AI不應是脫韁野馬,任何一項技術的發展都需要受到不斷健全的規范,我們既需要鼓勵技術創新,也需要做到風險防控,只有讓新興科技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內健康發展,以尊重人格尊嚴為前提,以增進人類福祉為目標,才能更好地服務于人類社會,閃爍理性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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