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法院關于執行工作的要求,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近日,臨湘法院組織開展房屋騰退集中執行行動。省人大代表李艷、岳陽市人大代表李全忠應邀見證監督。
現場一
被執行人謝某于2021年向申請執行人借款400萬元,因未按期還款,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通過實地查看發現,謝某將自己名下房產轉租給多個案外人作門面房。
執行干警找到謝某,希望他能主動騰房,但其情緒激動,拒絕配合。考慮到強制騰退可能會對被執行人及租戶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執行干警多次上門,耐心釋法說理,積極協調租房問題。經過用心溝通,謝某與幾名租戶同意自行搬離該房屋。
“謝謝法官能考慮到我的難處,給予了我充分的時間,緩解了我的困境。”被執行人謝某表達了對執行干警工作的肯定和贊譽,租戶也對法院的善意文明執行表示感謝。
現場二
“楊法官,我想好了,我愿意自行搬離!”
因被執行人游某、姚某未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被執行人游某、姚某長期躲避執行,執行干警多次前往其住所,均未發現有人居住,經依法處置,法院決定強制騰退被執行人名下的房屋。
執行當天,執行干警再次電話聯系游某、姚某,告知其法院將強制騰退房屋,且強制執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若在騰退過程中阻撓、妨礙執行,法院將對其采取拘留等強制措施。此時,游某、姚某方才意識到“強制騰房”并不只是“嚇唬人”。懾于高壓,被執行人向法院表示愿意主動騰退房屋,但因其現在在外帶小孩讀書,且室內家具較多,打包整理費時費力,希望法院寬限幾天。臨湘法院出于善意文明執行考慮,結合涉案房屋面積較大、屋內財產較多的實際情況,給予其一周的寬限期。
4月8日下午,在執行干警的見證下,游某、姚某將鑰匙交付給申請執行人,該起房屋騰退執行案件圓滿執結。
現場三
被執行人李某因餐飲經營需要,以名下一套房屋作抵押,向某銀行貸款共計100萬元,雙方依法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借款到期后,李某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銀行向法院申請實現擔保物權,請求拍賣或變賣抵押房屋以清償債務,該房屋經依法處置成交后,被執行人拒不騰退房屋。
“我不同意騰房,因為騰房后我就沒有住所了。”李某說道。
執行當日,執行法官組織當事人協商,但未能達成一致。在公證人員的見證下,執行干警按照強制騰退方案著手清點、搬離被執行人房屋內的家具等物品。
“我同意把房屋內的所有物品、房屋后面的雜屋和前坪抵給銀行,能不能寬限幾天時間讓我們自己搬?”被執行人見法院“動真格”,立即向法院申請中止強制騰退措施,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執行,將在限期內主動搬離。
最終,雙方當事人于3月31日下午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主動騰退了房屋,將鑰匙主動交付給了申請執行人,雙方現場完成交接,案件順利執結。
執行工作是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多年來,臨湘法院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打出“強執﹢善執”組合拳,用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宗旨,提升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原標題:《臨湘法院開展房屋騰退集中執行行動》
來源:金色天平耀臨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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