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山西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了《關于推行說理式執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深入推行服務型執法新模式,進一步提升執法人員的法治能力和文明素養,樹立市場監管執法隊伍良好形象。
《指導意見》提出,說理式執法要體現法、理、情相協調,推行全過程說理應當講清違法事實認定的“事理”、講準法律適用的“法理”、講明適用處罰裁量權的“道理”、講析是否采納當事人陳述申辯意見的“情理”。《指導意見》按照事前講法、事中說理、事后釋疑的基本邏輯,明確了說理式執法的內容和方法,有助于全面提升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
《指導意見》的出臺,是適應當前監管執法實際、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體現了監管理念與監管方式的雙重轉變。同時,也助力提升執法人員辦案能力,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切實保障經營主體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護航高質量發展。(張 勇)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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