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修文縣委原書記管慶良受賄一案。
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至2024年,被告人管慶良利用擔任大方縣委組織部部長,原黔西縣常務副縣長,修文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980余萬元,其中部分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管慶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管慶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管慶良進行了最后陳述。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三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原標題:《2980萬!貴州修文縣委原書記管慶良受賄案一審開庭》
欄目主編:秦紅
文字編輯:韋嘉維
本文作者:黔南中院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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