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海南海馬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為牽頭單位的第一批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第二階段驗收結果的公示(一)
瓊工信汽車〔2025〕89號
根據《關于開展海南省燃料電池汽車等技術示范應用項目第一批(2023—2024年)申報工作的通知》(瓊工信汽車〔2024〕25號)有關要求,按照“成熟一個,驗收一個”的原則。為保障示范應用項目驗收工作的獨立性、公正性,我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達到驗收要求的第一批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組織驗收評審,經資料審查、單據查驗、實車查看、行駛里程核查、現場答辯等評審環節,擬對以海南海馬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為牽頭單位的第一批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項目第二階段驗收結果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5年4月10日至4月16日。
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受理單位提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或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方式。
受理單位: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新能源汽車發展與監察處:(0898)65366506
郵編:570204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4月10日
(轉自:海南工信微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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