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湖北“女生拒復合被前男友潑汽油燒殘”案在湖北恩施州中院二審開庭。目前庭審已結束,該案將擇期宣判。
被告人覃某某推翻此前警方筆錄及一審開庭時潑兩次汽油說法,稱自己“沒有想過要殺她,第二瓶是接水用來滅火”,但并未解釋為什么說法與此前不同。
法庭最后陳述環節,被告人覃某某向小陳道歉,“對不起,是我沖動給她造成無可彌補的傷害,如果不判死刑,出來后會繼續賠償。”
據此前報道,湖北姑娘小陳和前男友覃某某戀愛三年,覃某某提出分手后又要求復合,不停騷擾糾纏。小陳拒絕后,覃某某沖到她的辦公室向她潑汽油并點燃,致其全身69%的面積深三度到四度燒傷,左手手指被全部截肢,面部毀容。
2024年12月31日,恩施法院判決被告人覃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一審開庭現場,覃某某曾表示,“等我出來,讓你們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殺人犯。”后續,小陳不滿一審判決結果,向檢方申請抗訴。4月22日,小陳帶著滿身傷疤來到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她希望二審能判覃某某死刑,但尊重法院判決。
編輯: 陳佳雯
責編: 傅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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