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居民邱女士切實體驗了一次“人在家中坐,謠從天上來”的無妄之災。
案情回顧
3月初,邱女士收到其好友消息,告知其有人在網上造謠稱她在外地某娛樂場所從事違法活動,并且造謠者還宣稱已掌握足夠證據,隨時可以公之于眾。邱女士收到好友消息時并未上心,想著身正不怕影子歪,并且好友也知道自己的品行,必然不會相信他人的一面之詞。
但隨之而來的不是謠言的煙消云散,而是造謠者的變本加厲。在接下來的半個月時間里,邱女士的老公、父母、閨蜜、同學、朋友,甚至部分居民都陸續收到此謠言信息。
此時,邱女士才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雖然身邊親近的人都知道這個是謠言,但難以避免不明真相的人以謠傳謠,如不及時處理,事態只會愈發嚴重。為此,邱女士立即到公安機關報警。
網警還原真相
接到邱女士報案后,民警迅速開展調查,還原事實真相。
經調查發現,榆林籍男子郭某于2023年在網上認識一自稱徐某的女子,并發展成情侶關系,后因經濟糾紛產生矛盾,郭某認為被徐某欺騙了感情,便想加以報復。
郭某刷到邱女士的短視頻賬號后,誤將邱女士認成徐某,并通過邱女士的短視頻互動情況去找尋其親朋好友,給他們發送其編造的“邱女士在外地娛樂場所從事違法活動”等謠言信息,并對邱女士進行辱罵。
這一行為嚴重侵害了邱女士的合法權益,干擾破壞了邱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網警依法對郭某予以行政處罰。
網警提醒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指尖敲擊更需法律敬畏。公安機關始終對網絡謠言、網絡暴力保持高壓態勢。讓我們共同守護清朗網絡空間,莫讓鍵盤成為傷人的利刃,勿使屏幕變成照妖的魔鏡。
一、網絡言行嚴守底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可處拘留或罰款;第25條,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可處拘留或罰款;
二、遭遇網暴及時存證。受害者發現被網暴后要立即采取"三步應對法":①對謠言內容錄屏截屏,保存原始鏈接;②記錄傳播者ID、傳播時間及擴散范圍;③通過"網絡110"或12377平臺在線舉報,同步向屬地網警報案。
三、社交賬號注意防護。短視頻平臺建議設置"互關好友可見"隱私權限,審慎通過陌生人好友申請,定期清理可疑關注者。
四、謠言止于智者。公眾收到來路不明的負面信息時,請勿做"二傳手"。
素材丨陜西網警
—歡迎關注—
全部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