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京交警”消息,近日,在南京雨花臺區早高峰期間,民警在執勤時發現一名駕駛員在右轉通過路口時,低頭雙手抓著手機,沒有操作方向盤,于是將他攔下。
被攔下后,駕駛員解釋稱:“(車)自動走,我在發語音。”原來,趙某將車輛設置為輔助駕駛模式,于是雙手離開方向盤開始倒騰手機。
民警現場對其進行了批評,提醒即使有智能駕駛也不能過度依賴,該看路還是得看路,方向盤該把好還是要把好,由于男子是初次犯錯,因此給予警告處理,沒有處以扣分/罰款。
交警提醒,使用車輛輔助駕駛功能時,駕駛員仍需保持警惕,隨時準備接管車輛的控制權,不能過度依賴輔助駕駛,安全不能“放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下列行為:(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一次記3分。
來源:九派新聞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林傳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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