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4日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廣州交警將對30個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抓拍取證點位,在原有抓拍違法行為類型的基礎上,新增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乘坐人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并短信告知違法當事人配合調查處理。
功能“上新”后,該批設備抓拍違法行為類型為“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逆向行駛的,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實施倒掛、側掛、破壞或者故意污損、遮擋號牌等影響號牌識別的”。廣州交警表示,下一步將根據實際情況對點位進行動態調整。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確保安全出行。
具體點位: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張丹羊 通訊員:交宣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邱偉榮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廖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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