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肅客戶端訊(新甘肅客戶端記者郭秀睿 萬及敏)清明將至,正是森林草原火災高風險期,也是預防森林草原火災的關鍵期,今天,甘肅公安集中公布5起森林草原火災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釋法,以案為鑒、警鐘長鳴。
【吸煙引發森林草原火災】
2024年2月13日,張掖市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皇城鎮某村孫某山,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內,擅自進入國有重點林區,在林內吸煙并隨手將煙頭丟棄,引發森林火災,造成灌木林地、天然牧草地不同程度受損,過火面積達92.72畝,造成經濟損失4.124萬元。2024年3月29日,祁連山林區法院依法判決孫某山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祭祀引發森林火災】
2024年3月31日,天水市麥積區甘泉鎮某村黃某玲,于當日在秦州區娘娘壩鎮某村上墳祭祀時,因焚香燒紙引發墳地周邊蒿草起火,火勢迅速蔓延至國有重點林區,造成林木大面積受損,火災過火面積達294.4畝,經濟損失達16.26萬元。2024年8月8日,小隴山林區法院依法判決黃某琳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民俗活動引發森林火災】
2024年3月20日,甘南州夏河縣達麥鄉某村村民項青某某、娘其某某、老齋某某等17人在當地進行“煨桑”民俗活動。后在未確定明火是否熄滅的情況下便自行離開,受風力影響,復燃后引發火災,造成國家級公益林(水土保持林)大面積受損,有林地過火面積達833.4畝,受損林木4.8萬株,經濟損失21.53萬元。2024年7月31日,公安機關依法對項青某某、娘其某某、老齋某某等17人以涉嫌失火罪移送起訴。
【燃放煙花引發森林火災】
2024年2月16日,甘南州夏河縣居民香某、才某某2人,在夏河縣某景區游玩時,因其孩子燃放煙花,引發灌木叢起火,火勢迅速蔓延至兩側山坡山林,造成林地大面積受損,造成有林地過火面積達843.97畝,經濟損失156.866萬元。2024年4月18日,公安機關依法對香某、才某某2人以涉嫌失火罪依法移送起訴。
【違規野外用火引發森林火災】
2024年5月7日,武威市涼州區永昌鎮某村村民張某堂,組織其好友在涼州區永昌鎮某村石羊河邊進行燒烤,不慎引燃林下可燃物,火勢迅速蔓延,造成林地過火面積43.43畝,經濟損失6.74萬元。2024年7月19日,公安機關依法對張某堂以涉嫌失火罪移送起訴。
甘肅公安提醒廣大市民,要切實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意識,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抵制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共同守護綠色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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