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元市蒼溪縣。一學生因為所在學校晚自習安排不合理,導致晚上睡眠時間不足八小時,并且學校飯菜里還有蛆之類的異物出現,遂向縣教育局電話舉報這些問題,沒想到換來的卻是工作人員的辱罵,稱“你這個年齡不讀書干啥子,我代表你老爸老媽來罵你”
4月27日,蒼溪縣教育局發布了情況通報,確認在規勸溝通過程中確實存在言語失范情形,已對接聽電話的值班人員給予停職檢查,并進一步接受教育處理。此外,針對反饋的學校食堂飯菜有蛆及學生睡眠時間不足問題,工作組通過實地檢查和走訪就餐學生、陪餐教師、陪餐家長代表,未發現相關情況出現,且該校為寄宿制學校。學生晚自習后晚上九點半就寢,次日早上六點半起床,符合中小學生睡眠管理要求。
既然沒發現所謂的情況,這個學生為什么會去舉報呢?但我想說,教育局是保障學生權益的部門,學生向教育局投訴舉報,教育局工作人員接到舉報的第一反應難道不應該是先認真記錄核實情況嗎?
食堂衛生關系到學生健康,睡眠不足影響到學生的學習和發育,這些都是大事。要是真有飯菜里有蛆,這種事情誰能忍?
教育局作為學校的監督方,一聽到學校有問題就急著替學校說話,不分青紅皂白先指責學生,甚至惡語相向,以后誰還敢開口,這和那些不解決問題和先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做法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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