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最高檢發布消息,云南省煙草專賣局原局長李光林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一案,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丹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上述消息顯示,李光林已被查處。
李光林 資料圖
公開報道顯示,李光林出生于1964年6月,長期在煙草行業工作。
2022年,他在媒體上刊文稱,在近30年里,自己先后在云南省局(公司)、紅塔集團、云南中煙(同時擔任合和集團、紅塔銀行主要負責人)工作。2018年,他接任云南省局(公司)主要負責人。
丹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6年3月至2023年12月,他利用擔任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裁、云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云南紅塔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云南合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云南紅塔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云南省煙草專賣局局長等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發放貸款、項目開發、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年來,云南煙草行業多名領導干部先后落馬,比如云南中煙三任總經理張水長、朱紹明、周濤,原董事長夜禮斌,原副總經理顧波,曾任副總經理的姚慶艷等。
來源:長安街知事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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