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男子林某先后在兩家豪華車4S店試駕,先是試駕奧迪時撞毀3輛車及展臺,次日又在奔馳4S店撞壞兩輛車,造成近80萬元損失。


兩次事故恰好是同一名交警來處理,他懷疑存在人為故意的可能。
面對警方的詢問,林某承認(rèn)兩起事故都是他有意造成的。林某因欠債被銀行催收,企圖通過制造事故讓4S店“被迫”雇傭他以工資償還債務(wù)。
檢察機(jī)關(guān)認(rèn)定其行為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因保險公司拒賠,林某需全額賠償損失,最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8個月。
來源:綜合零距離、新聞晨報 編輯:丁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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