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水利部、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兩部門近日決定聯合開展黃河流域水生態保護專項行動,具體時間為2025年4月下旬至2026年4月。
▲2025年4月19日,河南省三門峽市,航拍三門峽市黃河生態廊道陜州區段春意盎然 圖據視覺中國
本次專項行動地域范圍為黃河流域,具體包括黃河保護法所指黃河干流、支流和湖泊的集水區域所涉及的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內蒙古、山西、陜西、河南、山東等省(區)的相關縣級行政區域,重點排查整治以下違法行為:
(一)水資源管理領域。主要包括:未經批準取水或者未按批準條件取水;未經批準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拒不執行取水量限制決定;未按規定安裝取水計量設施,取水計量設施不合格或者運行不正常;地下工程建設對地下水補給、徑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響;黃河干流、重要支流水工程未將生態用水調度納入日常運行調度規程;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用水單位用水超過強制性用水定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節水改造等。
(二)河湖庫管理保護領域。主要包括:圍湖造地,非法圍墾河道;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圍內建設光伏、風力發電場等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傾倒、填埋固體廢物,違法修建尾礦庫,違法侵占水庫庫容;非法占用黃河備用入海流路;在黃河流域干支流骨干水庫庫區采用網箱、圍網和攔河拉網方式養殖。
(三)水土保持領域。主要包括:生產建設項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批先變”“未批先棄”“未驗先投”等水土保持違法行為;開辦生產建設項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拒不繳納水土保持補償費、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等。
(四)其他領域。水工程管理、蓄滯洪區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包括:影響河勢穩定,危害大壩及其附屬設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蓄滯洪區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報告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等。
同日,最高檢、水利部黃河流域檢察公益訴訟協同平臺上線。該平臺貫通黃河全流域9省區各級檢察機關、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的協同平臺基本建成。經聯網測試,目前共開通使用單位2939家,其中黃河流域各省市縣三級檢察機關1111家、水行政執法機關1242家、黃河水利委員會及其所屬各級流域管理機構584家。
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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