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縣人民法院開展“夏季執行風暴”執行行動,聚焦群眾訴求,全面排查歷年來未執行到位案件,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全力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執行案例
原告何某某與被告郭某某因借款糾紛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由郭某某在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返還何某某60000元及利息。判決書生效后,被告郭某某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原告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立即向被執行人郭某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依法凍結了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等,并勸誡郭某某盡快履行義務。
面對高壓執行態勢,被執行人郭某某電話聯系執行干警,表明會從外地趕回并盡快聯系申請執行人協商還款事項。次日,被執行人郭某某來到法院說明情況,經過執行干警的釋法明理,郭某某表達了還款意愿及目前困境。考慮到郭某某的現實情況,申請執行人放棄了利息部分,郭某某當日償還借款25000元,并對余款作出承諾。三天后,被執行人郭某某主動來到法院,在執行干警的主持下,郭某某當場償還了申請執行人剩余欠款 35000元。至此,該案得以執行完畢。
供稿:譚孝軍、胡苧方
一審:何 俊
原標題:《【夏季執行風暴】(二十五)新田法院:剛柔并濟促執結》
來源:新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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