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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原總監兼內部審計部總經理李光受賄一案。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5年11月,被告人李光利用擔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客戶三部總經理、總監兼內部審計部總經理等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辦理貸款、承接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24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李光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光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光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三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來源:黔東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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