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文物,大家首先想到的都是一些收藏品,比如瓷器、字畫,不過,文物的概念到底是什么?還有哪些東西您可能不熟悉,但其實也是文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文物是指人類創造的或者與人類活動有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物質遺存: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古石刻、古壁畫;
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實物、代表性建筑;
歷史上各時代珍貴的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手稿和圖書資料等;
反映歷史上各時代、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另外,具有科學價值的古脊椎動物化石和古人類化石同文物一樣受國家保護。
哪些文物種類 有了出境審核標準?
文物的概念涵蓋范圍非常廣。那么,此次實施的《文物出境審核規范系列標準》,都包括哪些細則?具體關系到哪些文物種類?
據了解,該標準共包括少數民族服飾、玉石器、中國畫及書法、壁畫、車船輿轎、首飾等14項推薦性國家標準,分別對14類文物的出境審核程序、類別判定、年代判定、價值評定以及審核結論形成等提出了技術要求。
其實,這已經是我國公布的第二批文物出境審核規范,在此之前,2017年,已經公布了陶瓷、金屬器、漆器、樂器、筆墨紙硯等17個項目的國家標準。
文物出境審核 主要看哪些方面?
根據這次發布的操作指南,文物出境審核主要看哪些方面?在具體的審核工作中,如何判斷文物的價值?
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北京管理處主要負責人 顧斌:比如說玉石器類,從這個材質、紋飾等等,在規范里都有了明確解釋,審核人員應該從哪些方面判斷它的年代,判斷它的價值,然后最后出具一個審核結論。
在審核規范的指導下,一線審核人員可以從類別、年代、價值等方面著手,對文物進行判斷,對是否能夠出境,給出科學結論和權威證明。
國家文物進出境審核北京管理處主要負責人 顧斌:近年來,我們出臺的文物出境審核規范,是根據2007年國家文物局修訂并頒布的文物出境審核標準,規定了出境的很重要的一個時間線,實際上是為我們文物出境審核提供了一個基本依據。
什么樣的文物 不被允許出境?
專家解釋,對有一些年份的文物,有著嚴格的要求,不準被攜帶出境,這又是如何認定的?
早在2007年國家文物局就頒布了《文物出境審核標準》,標準以1949年為主要標準線。
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產、制作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原則上禁止出境;
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產、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少數民族文物以1966年為主要標準線,凡在1966年以前(含1966年)生產、制作的有代表性的少數民族文物禁止出境。
同時,對未列入本標準范圍之內的文物,如經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審核,確有重大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應禁止出境。
禁止出境的文物類別都有哪些?
2007年頒布的文物出境審核標準中,詳細列舉了文物的類別以及禁止出境或限制出境的具體規定。文物類別共計56個部分,與之相對應的文物出境審核規范,目前已經實施共計31個,還有25個部分例如:古人類化石、碑帖、拓片、甲骨、古錢幣、古鈔、鞋帽、服裝等文物的出境審核規范正在制定中,也將在近年陸續出臺,為文物國門安全構建起更加完善的保護屏障。
(來源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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