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凌晨,長沙市雨花交警十中隊在萬家麗路天際嶺隧道路段開展酒駕整治行動。0點49分左右,就在整治點旁邊的某酒店停車坪內,一臺白色奔馳小轎車在倒車時突然失控,車子沖進酒店的綠化帶,緊接著又與酒店的提示牌相撞。碰撞發出的聲響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民警走到小轎車一看,發現了綠化帶內的事故現場,駕駛人是一名中年女性,她正神情恍惚地坐在車內,身上還散發著濃烈的酒氣。
(交警查獲醉駕車輛)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朱某(女,41歲,湖南省常德市人)體內酒精含量高達208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在檢查處理過程中,朱某反復強調自己“真的好冤”。
4月22日,瀟湘晨報記者從雨花交警大隊了解到,4月19日晚上,朱女士與朋友在高橋大市場某飯店聚會時喝了酒,之后請了代駕開車回家,途中經過十中隊的酒駕整治點時,她還慶幸自己沒有酒后駕車。
(車輛沖進綠化草坪)
因小區停車位緊張,朱女士無專門的停車位,等她車子開到小區后,發現已經沒有車位了。而此時,代駕已經離開,她決定自己把車開到附近的酒店停放。由于知道交警查酒駕的位置,朱某想出一個避開交警檢查的“好辦法”,她駕車從居住區內的小路繞行來到了酒店停車場,但在停車時由于酒后操作失誤,車輛沖進了綠化草坪,并撞上了酒店的提示牌。
(車輛沖進綠化草坪)
隨后,民警調取了酒店周邊監控,固定了朱某酒后駕車的違法事實。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民警將朱某帶至中心醫院抽取血樣送檢。
雨花交警大隊民警告訴記者,近年來,酒后在小區內挪車的新聞報道也比較多見,不少駕駛人出于僥幸心理,認為在小區道路挪車,沒有什么風險,實際上這種想法是不對的。對于駕駛人酒后在小區內挪車的行為,交警部門同樣會進行相應的懲罰,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會考慮實際情況,結合社會危害性進行綜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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