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媒體ChosunBiz的報道,截至當地時間9日下午四點,已有超過5.4萬人同意了《金秀賢防治法》的請愿。在韓國,國民請愿若在公開之日起30天內獲得5萬人以上同意,便會提交至國會相關常務委員會審議。目前《金秀賢防治法》請愿人數已在截止日期(4月30日)前達到了基準同意人數,該請愿被正式提交至國會相關委員會。
3月31日,韓國明星金秀賢召開記者會,否認自己與當時還是未成年人的已故女演員金賽綸交往,并向金賽綸的相關家屬及爆料自媒體“橫豎研究所”索賠120億韓元。金秀賢的表態引發了眾多網民批評。同日,韓國國會請愿網站上出現了《金秀賢防治法》請愿書,要求將現行未成年性自主決定權從16周歲提高到19周歲。
請愿者對作為成年人的金秀賢對當時還是未成年人的童星金賽綸實施的性犯罪行為感到憤怒。“大韓民國法律明確規定將滿 18 歲之前的人認定為未成年人并予以保護,但由于非強制性猥褻罪的年齡限制僅保護 13 歲以上未滿 16 歲的未成年人,使得那些從兒童時期就引誘、欺騙有前途的女演員,最終導致其走向毀滅的戀童癖者得以逃脫法律制裁。”
請愿者提出以《金秀賢防治法》為名的請愿,希望通過該法將該法定強奸罪的適用年齡從原本的13至16周歲擴展至13至19周歲,以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律保護并提高相關刑罰力度。根據目前的韓國法律,與年齡在13至16周歲之間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無論是否自愿,均構成法定強奸罪。請愿者認為目前的年齡界限存在漏洞導致未成年藝人受到誘騙和傷害,而相關人員卻可逃脫懲罰。
該請愿很快得到了民眾響應,4月1日中午就獲得了1.7萬人支持。當前《金秀賢防治法》被正式提交至國會相關委員會,若審議通過,將提交至國會全體會議表決。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沈昭
校對 王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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