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海舉行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介紹《新時代新征程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相關情況。《若干措施》聚焦六個方面,提出了26項工作措施。在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方面,《若干措施》圍繞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主要提出4項措施:一是嚴格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要求,持續開展市場準入壁壘排查清理。二是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起草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以及具體政策措施,應當依法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等。三是確保建設工程招投標全過程公開公平公正。持續推行現場分散評標與遠程分散評標,統一建設工程企業信用評價標準,規范建設工程特別是政府投資項目的承發包行為等。四是保障民營企業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提高采購透明度,定期更新入圍供應商名單,用好政府采購預留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政策,強化政府采購誠信履約,發揮首臺(套)保險補償機制作用。(人民財訊)
(來源同花順,以上信息為南都·灣財社AI大數據自動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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