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江西景德鎮,20歲的廖某某因和女友發生爭吵后瘋狂踩油門,時速達128公里,造成一家三口無辜殞命,其中包括一名出生僅358天的嬰兒。2025年4月,該案即將開庭。車禍后廖某某和車輛被警方控制。網絡截圖
4月10日,逝者家屬胡女士向瀟湘晨報記者講述她了解到的案件細節。事發前,廖某某和其女友在電車上發生口角爭吵,車輛起步電門狀態就達到了100%,“他女友看到開車好快,哀求他‘慢點,慢點’,他稍微松了一下,馬上又把電門踩到了百分百的狀態,接著就撞到了我兒子一家三口。“
胡女士說,當時兒子一家準備回家吃飯,被撞時在過馬路,“是開放性馬路,沒有紅綠燈、斑馬線,但是可能有二十年那里都是這樣。”
胡女士從在場的目擊者口中了解到,“我兒子兒媳很小心的,在路邊的時候左右看的。”胡女士稱,法律規定了,過這種馬路時,“只要小心,就沒事的。”
車禍前一刻,夫妻倆抱著嬰兒過馬路。網絡截圖。
記者查詢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另據極目新聞,根據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發時肇事車輛速度高達128.9千米/小時,而該路段限速僅40公里每小時,肇事司機負事故全責,且排除酒駕、毒駕。警方給出的肇事原因是司機因與女友吵架,開快車泄憤。
”我們兩口余生就是要為我兒孫一家討個公道,就是要廖某某死刑,一命抵三命。”胡女士說。
瀟湘晨報記者 錢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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