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2日是第五十六個世界地球日。上午,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對原告四平市生態環境局起訴被告馮某等五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本案是吉林省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后,長春環境資源法庭受理的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件。
2024年5月,邱某駕駛的車輛與馮某駕駛的車輛相刮撞,馮某車上貨物化學危險品二甲苯泄漏,對路面及路邊邊溝土壤造成污染。事故發生后,四平市生態環境局編制應急處置方案,委托有資質的機構轉移處置交通事故產生的含化學污染物土壤,并委托檢測機構對廢氣、土壤、地下水進行了檢測。后因與馮某等人就賠償問題未磋商成功,四平市生態環境局提起本案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
本案中,長春環境資源法庭組成了由法官和專業人民陪審員構成的七人合議庭,在合議庭的主持下,當事人圍繞環境污染造成的危險廢物處置費、檢測費及律師費應由誰承擔等爭議焦點問題進行了舉證質證,各方當事人就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充分發表了意見。本案將擇期宣判。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是不同于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和普通環境侵權責任訴訟的一類新訴訟類型,長春環境資源法庭緊扣2025年世界地球日“珍愛地球,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主題,在這一象征全球環保團結的特殊節點開庭審理本案,不僅彰顯了人民法院以司法利劍守護生態底線的決心,更加詮釋了長春環境資源法庭“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莊嚴承諾。
更多精彩 敬請關注
重點回顧
原標題:《司法利劍護綠水青山 法治明燈映地球未來 ——長春環境資源法庭于世界地球日開庭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案》
來源: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全部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