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ST金科,000656.SZ)披露了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致行動人增持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公告內容,東方銀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銀原”)作為金科股份實際控制人黃紅云和控股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一致行動人,原計劃在6個月內以不超過1.5元/股的價格增持金科股份股票不低于5000萬股。由于未完成增持目標,東方銀原計劃在未來六個月內以不超過2元/股的價格繼續增持,直至達到5000萬股。
在2025年4月1日至4月11日期間,東方銀原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金科股份39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74%,成交金額505.67萬元,成交均價1.28元/股。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東方銀原已累計增持金科股份股票586.82萬股,占金科股份總股本的0.11%,成交金額合計771.74萬元。
同日,金科股份還披露了關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訴訟事項的公告。
金科股份近日收到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濟南中院”)的《應訴通知書》,獲悉原告山東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起訴公司控股子公司咸陽金嘉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告一”)、重慶金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告二”)、陜西郡華府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告三”)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被濟南中院受理。
被告一因項目開發建設需要與原告簽署《信托貸款合同》,向原告申請信托貸款。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與原告簽訂了《抵押合同》《保證合同》及相關補充協議為被告一的信托貸款提供擔保。原告共計向被告一放款6.16億元, 被告一償還部分本息后出現未按約定償還后續款項的情況,原告多次催告無果遂向法院起訴。
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尚在進展過程中,鑒于訴訟結果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公告事項對公司利潤金額的影響尚不確定。
澎湃新聞記者 李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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