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開,“騎行熱”持續升溫,隨著大量非機動車上路,不文明騎行的現象也頻頻出現——占用人行橫道騎行、隨意停車、追逐競駛、違規載人等,不僅擾亂交通秩序,更埋下安全隱患。對此,市公安交管部門進一步加大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的治理,營造安全、有序、綠色的出行環境。

不得在人行便道、機動車道騎行
斑馬線被騎行人占據,讓行人無路可走;騎行者追求時速效率,闖進機動車道……這些都是常見的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駕駛非機動車上路行駛,首先要遵守各行其道的原則,反其道而行不僅擾亂了道路交通秩序,還給自身和其他交通參與者帶來危險。
交管部門提醒:非機動車駕駛員應在非機動車道內騎行,沒有施劃非機動車道的,應在車行道右側行駛。不得在人行便道上騎行,不可占用機動車道行駛。無論是路口還是路段,都不得逆向行駛。行經人行橫道,應下車推行通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以下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過街天橋、地下通道時,未下車推行,騎行通過的;駕駛非機動車違反規定在機動車道行駛、停車滯留的;駕駛非機動車在沒有施劃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靠車行道右側行駛的;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內逆向行駛的。
路口等紅燈 車頭不可越線
紅燈停,綠燈行,是交通參與者應遵守的最基本的通行規則。騎行通過交叉路口時,應遵守非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在沒有非機動車信號燈的路口,則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當通行方向的信號燈變為綠燈后,要盡快通過,切不可在路口駐足停留。
交管部門提醒:非機動車在路口遇紅燈時,需提前減速,確保安全距離,避免因急剎導致越線。同時,騎行人應在停止線后自覺停車等候,不得越線或擠占斑馬線。停止線是法律劃定的安全邊界,越線不僅干擾行人通行,更易引發右轉車輛碰撞事故。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駕駛非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行為,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不得隨心所欲停放車輛
非機動車停放時,應停放在停車場或劃定的非機動車停放區內;沒有設置非機動車停車設施的,車輛停放不得影響道路通行。切記不得隨心所欲停放車輛。
交管部門提醒:非機動車禁止在人行道的禁止停放區域、消防通道、盲道等處停放;也不得在未明確為停車區域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以及交叉路口、地鐵站等公共場所劃定的禁停區域停放。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駕駛非機動車在禁止停放區域停放非機動車的行為,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不可違規載人
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設計承載能力有限,違規載人極易導致車輛失控、制動距離延長,增加交通事故風險。特別是駕駛共享單車要遵循“一人一車”的安全準則,嚴禁成年人搭載兒童騎行,不可在車筐、橫梁等位置違規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改裝車輛用于載人。
交管部門提醒:駕駛自行車出行需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出行需年滿16周歲,可以在固定座椅內載一名兒童,但不得搭載12周歲以上的人員。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乘車人,為保證安全應全程佩戴安全頭盔。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駕駛非機動車違反非機動車載人規定的,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嚴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春季是騎行的好時節,同時也是騎行愛好者結伴出行的集中時段。但馬路不是競技場,非機動車駕駛員無論在城市道路或是山路騎行,都要避免相互追逐或曲折競駛,一味追求加速度如遇到突然出現的行人、臨時變道的車輛等緊急情況,都有可能引發嚴重事故。
交管部門提醒: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規定,對駕駛非機動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的行為,交管部門將依法對駕駛人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記者: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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