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北站一列高鐵在關門時,一名女乘客為了讓遲到的同行人上車,竟然伸腿阻擋高鐵門關閉,面對工作人員勸阻,仍僵持近一分鐘,直到同行人全部趕到上車才作罷。
看過視頻的人會對這名女乘客的“執著”感到震驚,為了同伴能上車,她完全無視鐵路發車規定,在高鐵車廂門口和乘務人員來回拉扯。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一趟高鐵晚開車1分鐘,不僅關系全車旅客的權益,也直接影響下一趟列車能否正常進站,甚至當天這條線路上的所有列車的進站時刻表都要調整。但從這位女乘客堵門的姿態中,看不到半點不好意思,只有把高鐵當成了私家車的任性。
最新消息來了,深圳鐵路公安發布通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這位“攔門姐”喜提行政拘留大禮包。不過這事還真不是頭一遭——2018年合肥那位用身體擋門的女教師,結局是2000元罰款加停職檢查;更狠的是2019年那位酒后撒潑阻止車門關閉、掌摑乘警的男乘客,直接以妨害公務罪被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
要我說,趕不上車完全可以改簽啊。現在鐵路服務這么人性化,動動手指就能改簽,為何大費周折。更讓人想不通的是,檢票口也有“發車前5分鐘就停止檢票”的規矩,如果堅決執行,也能減少遲到者沖到站臺趕車的幾率。
面對頻發的攔門事件,鐵路部門應該加大處罰力度,讓不文明、不守法的乘客得到應有懲戒,對造成不良后果的旅客也該考慮列入乘車黑名單等。
總而言之,不能阻攔高鐵車門關閉,是常識,也是規則。用腳別車門這樣的操作,就算僥幸上車,最后也得被請下車。為了搶這一分鐘,行政拘留好幾天,劃算嗎?
原標題:《強行伸腿阻止高鐵關門,這樣的“勇敢”何時休|視頻評論》
欄目主編:簡工博
本文作者:解放日報 謝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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