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海關所屬廬州海關在對進境郵件監管時發現,大量黑膠唱片申報異常,存在風險隱患。
經查,收件人為逃避海關監管,牟取非法利益,將本應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黑膠唱片,偽報貿易方式申報進境,再通過網絡平臺在國內銷售,涉案貨值442.1萬元,目前已刑事立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設立音像制品出版、進口單位,擅自從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復制業務或者進口、批發、零售經營活動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法定職權予以取締;依照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經營的音像制品和違法所得以及進行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海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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